北京盈科(重庆)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、文化传媒法律事务部主任程征律师表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,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、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。因此,恶意评分的用户可能会构成侵权,需要依法承担侵权责任,同时,那些针对演员的诋毁性评论,影响演员名誉的行为,根据行为的严重性,可能会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、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。“一切感觉都像一场梦,就像这部电影这样,也像一场梦。好像在今天这个电影首映以后,这个梦才开始清醒,观众看见了它,也提出了宝贵的意见。” 首映现场,魏东宸与观众分享了长片处女作的拍摄心路。拍摄过程中,最让他难忘的是片场误食毒蘑菇。幸运的是昏睡一个多小时后,他又醒了过来。